close

http://goo.gl/URy8ZL

(情境示意圖) 圖/ingimage授權 分享 facebook twitter pinterest 田姓男子與人妻在手機通訊軟體裡對話鹹濕,對方叫他「老公」,田問人妻「今天要嗎」;人妻向丈夫承認出軌,田堅稱雙方對話是開玩笑,從來都沒有越軌行為,檢察官認為,因無法證明有發生性行為,今天處分2人不起訴,得再議。檢方指出,27歲的田姓男子與已婚楊姓女子(32歲)是同事關係,楊女丈夫2015年初發現妻子舉止有異,經逼問後,楊女承認因與田日久生情,兩人2014年12月中旬到高雄市大社區1家汽車旅館偷情,並提供雙方在手機通訊軟LINE的對話內容為證。楊女在LINE裡叫田「老公」,並出現「好想你、心愛的、哥妹想你」等文字,田則曾問楊女「今天要嗎」等充滿性暗示的用語;不過田解釋只是問對方「要不要出去」,當天有載楊女出去走走,但絕沒有越軌,至於他曾下跪道歉,是因害對方夫妻吵架。檢察官認為,楊女除知道田的右手臂有刺青外,說不出其他身體特徵,且「偷情」的那家汽車旅館,去年6月底已結束營業,查不到監視畫面、投宿或刷卡消費資料,縱然2人的對話內容,顯示雙方關係親暱,但卻不足以證明有發生性行為。
C09D5B0EC8ACFC2D
arrow
arrow

    hjm63r1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