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鉅亨網新聞中心第三十四條第9款1.董事會決議日期:105/03/082.增資資金來源:104年度盈餘分配。3.發行股數(如屬盈餘轉增資,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份):3,123,898股。4.每股面額:10元。5.發行總金額:31,238,980元(尚不含員工酬勞轉增資)。6.發行價格:不適用。7.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:本公司之員工酬勞新台幣10,500,000元,以派發股票方式為之,員工酬勞轉增資發行新股依105年3月7日本公司收盤價39.1元為計算基礎計算,以員工酬勞新台幣10,500,000元,計發行新股268,542股,不足一股之員工酬勞8元,以現金發放。8.公開銷售股數:不適用。9.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(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):每仟股無償配發盈餘轉增資新股50股。10.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:本次配發不足壹股之畸零股,股東得自增資配股基準日起五日內,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整股之登記,拼湊後仍不足壹股之畸零股,以現金發放至元為止,其剩餘畸零股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承購之。11.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: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股份相同,並採無實體發行。12.本次增資資金用途:股東紅利及員工酬勞轉增資之資金用途,擬授權董事長辦理。13.其他應敘明事項:本增資案俟一○五年股東常會通過,所訂各項如因事實需要或經主管機關核示必須變更時,授權董事長辦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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